投资者委托证券公司进行证券交易,应当申请开立证券账户。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应当按照规定以投资者本人的名义为投资者开立证券账户。投资者申请开立账户,必须持有证明中国公民身份或者中国法人资格的合法证件。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为证券交易提供净额结算服务时,应当要求结算参与人按照货银对付的原则,足额交付证券和资金,并提供交收担保。在交收完成之前,任何人不得动用用于交收的证券、资金和担保物。
证券服务机构
证券服务机构包括投资咨询机构、财务顾问机构、资信评级机构、资产评估机构、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必须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有关主管部门批准。
投资咨询机构、财务顾问机构、资信评级机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人员,必须具备证券专业知识和从事证券业务或者证券服务业务两年以上经验。认定其证券从业资格的标准和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制定。
投资咨询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不得有下列行为:
①代理委托人从事证券投资。
②与委托人约定分享证券投资收益或者分担证券投资损失。
③买卖本咨询机构提供服务的上市公司股票。
④利用传播媒介或者通过其他方式提供、传播虚假或者误导投资者的信息。
⑤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有前款所列行为之一,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投资咨询机构和资信评级机构,应当按照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或者收费办法收取服务费用。
证券服务机构为证券的发行、上市、交易等证券业务活动制作、出具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财务顾问报告、资信评级报告或者法律意见书等文件,应当勤勉尽责,对所依据的文件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核查和验证。其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与发行人、上市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是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
证券业协会
证券业协会是证券业的自律性组织,是社会团体法人。证券公司应当加入证券业协会。
证券业协会的权力机构为全体会员组成的会员大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一百七十五条规定: 证券业协会章程由会员大会制定,并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备案。
证券业协会履行的职责如图1-21 所示。 图1- 21 证券业协会履行的职责证券监督管理机构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证监会)为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 依法对证券市场实行监督管理,维护证券市场秩序,保障其合法运行。
中国证监会的组织结构如图1-22 所示。
图1-22中国证监会组织结构图中国证监会在对证券市场实施监督管理中履行的职责如图1-23 所示。 图1-23中国证监会的职责
中国证监会依法履职时有权采取的措施如图1-24所示。图1-24中国证监会依法履行职责时有权采取的措施
地方性证券管理委员会在接受国务院证券委、中国证监会的指导和监督下对当地证券市场进行统一的宏观管理。其主要职责是:贯彻国家有关证券市场的法律、法规,组织拟订有关当地证券市场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的草案;研究制定发展地方证券市场的政策措施;制定和组织实施地方证券市场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统一协调股票、债券等有价证券发行交易等有关市场;维护证券市场的公开、公正、公平;指导、协调和监督地方各有关部门与证券市场有关的各项工作。
地方性证券管理委员会下设证券管理办公室,具体实施管理功能。其主要职责为:按照地方性证券管理委员会的指示,拟订有关证券市场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根据国家下达的规模,提出当地的证券发行计划,经地方性证券管理委员会审定后,审批有价证券发行申请,协调股票发行有关工作;受理审批股份有限公司配股、公积金转增股本及红利转增资本的申请;依法督察和配合有关部门查处证券违法活动;汇总整理证券市场信息,统一发布证券市场管理的有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