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基金的申购或赎回。投资者到基金管理公司或选定的基金代销机构开设基金账户,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请、申购或赎回基金单位。投资者购买基金单位的过程称作申购;投资者将所持基金单位卖给基金并收回现金、也就是基金应投资者的要求买回基金单位的过程,称为赎回。
(4)基金买卖的注册登记。投资者买入基金单位后,由注册登记机构在其基金账户中进行登记,表明其所持基金单位的增加。投资者卖出基金单位后,取得款项,并由注册登记机构在其基金账户中登记,表明其所持基金单位的减少。担任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的可以是基金管理公司,也可以是基金管理公司委托的商业银行或其他机构。
(5)投资管理。基金管理公司按照所公布的基金契约的要求进行基金投资与管理,如按一定的投资比例或行业投入股市、债券市场等,这是开放式基金运作的关键环节,决定着基金的经营业绩。
(6)基金的信息披露。开放式基金的信息披露包括每天公布上一工作日的单位基金净值、季度投资组合公告、中期报告、年度报告,使投资者及时了解基金的表现情况。
(7)收益、费用及收益分配。基金收益包括红利、利息、证券买卖价差和其他收入。基金支付的费用主要包括支付给基金管理公司的管理费、支付给托管人的托管费、支付给注册会计师和律师的费用、基金设立时发生的费用以及其他费用。基金收益扣除基金费用后便是基金的净收益。开放式基金一般以现金形式进行收益分配,但投资者可以选择将所分配的现金,自动转化为基金单位,即红利再投资。
目前开放式基金基本上都是通过银行网点申购赎回进行交易的,由于不同的基金管理公司所托管的银行不同,如果投资人想持有不同基金管理公司旗下的开放式基金进行组合投资,需来回奔波不同销售点或网点不说,交易的手续也比在交易所买卖封闭式基金烦琐,同时对已成立的开放式基金进行选择,获取信息的难度要比封闭式基金相对大。
开放式基金作为供投资大众选择的主要投资品种之一,如果能尝试整体在交易所挂牌上市交易,将大大方便投资人。电子化的先进交易不但比目前这种柜台化交易具有不可比拟的优势,而且能吸引包括债市在内的其他资金进行自由的选择。如果所有的开放式基金处于统一的交易平台,还能起到优胜劣汰的积极作用。同时交易所强大的信息平台功能更有助于投资人及时获取更多的信息。网点销售与交易所交易可同时存在,两种业态并存并不矛盾,最终目的是要让持有人的交易模式更方便、更高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