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当局可透过买回自家股票来对外宣示其重视股东权益的心,而非一味地要扩张个人经营事业的版图。因为后者往往不但对股东没有帮助,甚至反而有害股东利益。如此一来,原有的股东与有兴趣的投资人将会对公司前景更具信心,而股价便会向上反应,与其本身价值更为接近。相对地,那些成天把维护股东权益的口号挂在嘴边,却对买回自家股票建议置之不理的人,很难说服大家他不是口是心非。久而久之,他便会被市场投资人所离弃。
——沃伦·巴菲特
【巴菲特现身说法】
巴菲特认为,投资者购买的股票,其公司管理层一定要优秀。普通投资者对公司管理层是否优秀很难判别,但可以把该公司是否回购自己的股票看作是评判标志之一。
巴菲特在伯克希尔公司1984年年报致股东的一封信中说,1984年伯克希尔公司有几个比较大的投资项目纷纷回购了自己的股票,从而导致作为投资者的伯克希尔公司能够从中得到两点好处:
一是通过回购股票,流通的总股本少了,相当于花1元钱就能得到原来2元钱的价值,因为每一股股票的内在价值大大提高了。与其花钱去投资别的公司,不如通过这种方式投资效果更好。
二是公司管理层通过回购股票,实际上对外表明了该公司是非常重视股东权益的。相对来说,有些公司管理层一味扩张经营规模,实际上企业规模的扩大不但对股东没有帮助,有时候甚至是有害的。而公司回购股票,则会使得该公司原有股东以及对该股票感兴趣的其他投资者更加充满信心。
巴菲特认为,其中的道理很简单。因为公司管理层对自己的公司经营情况最了解,公司回购股票,至少表明用这个价格投资该股票是值得的,否则它也没有必要这样做。由于公司回购股票,该股票的价格就会因此上扬,与其内在价值更接近。
相反,有些公司管理层整天把维护股东权益的口号挂在嘴上,却不肯回购自身股票,这很难说他们不是口是心非。久而久之,他们就会被投资者所抛弃。
巴菲特说,在上述两点好处中,第一点好处显而易见,可是第二点好处知道的人就不多了,实质上也很难衡量。不过要注意的是,时间越长,第二点好处就越容易显示出来。而巴菲特的这条经验,也正可以被广大读者所掌握。
巴菲特兴致勃勃地说,最近(1984年)伯克希尔公司依靠最大的3个投资项目即政府雇员保险公司、通用食品公司(General Foods)、华盛顿邮报公司大量回购股票,狠狠地大赚了一笔。虽然伯克希尔公司的第四大投资项目埃克森石油公司也在回购股票,不过由于伯克希尔公司刚刚收购该企业,所以效果还不是太明显。
巴菲特说,总体来看,他对这些具有竞争优势、又真正注重股东权益的公司管理层感到相当满意。他说,发生在这种回购股票背后的故事相当有趣,他对此乐听不疲。
他举例说,1983年政府雇员保险公司与伯克希尔公司签订协议,从伯克希尔公司手中回购35万股自身股票,为此支付给伯克希尔公司2100万美元的现金。而伯克希尔公司呢,收到这些现金后,由于政府雇员保险公司回购股票后的流通总股本减少了,所以伯克希尔公司出售这35万股股票后,在政府雇员保险公司的持股比例依然没有改变。
这项变动经请教律师后认为,实际上应当看作是减资。根据税法规定,伯克希尔公司只要交纳的集团企业之间的股利税就行了。这样一算,伯克希尔公司得到2100万美元现金要比过去认为没有列在会计账簿上的未分配利润少得多。这就是说,伯克希尔公司从实质上看,是把它作为股利分配来对待的。
巴菲特说,这种情形并不多见,更不用说这2100万美元的金额也不小,所以伯克希尔公司在当年年报和季报中单独列出一项,提请投资者注意。而这种做法,是经过会计师事务所同意的。
巴菲特说,同样的情况1984年还出现在通用食品公司之上。不同的是,通用食品公司是从股票市场上回购股票的;相同的是,在进行回购交易之前,通用食品公司已经和伯克希尔公司签订协议,然后是每天卖一点,最终仍然维持的原持股比例不变。
巴菲特特别指出,在上述两家公司回购股票过程中,虽然伯克希尔公司出售股票给这两家公司从中得到了好处,可是对于其他没有卖出股票的投资者来说,效果是一样的。因为一家公司经营业绩良好、财务基础稳健,而股价又远远低于其内在价值时,回购股票是保障股东权益的最好办法。
不过巴菲特又指出,近年来有一些回购股票是不道德的、抱有不良企图的,这种情形又另当别论了。例如,有时候回购股票的交易双方私下签订有利于自己、不利于该上市公司的回购协议,就侵犯了股东权益。
通常的情况是,公司回购股票的出价过高,公司管理层则因为这个钱不是自己口袋里掏出来的就睁眼闭眼,最终是那些被蒙在鼓里的、不知情的公司股东被当了冤大头。
【巴菲特智慧结晶】
巴菲特认为,除了不道德的回购股票外,一般来说,该公司如果在陆续回购股票,投资者就可以简单地把它看作该股票在这个价位上是物有所值的,由此也可以简单地用来判断该公司管理层是否优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