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算交割
交割制度
目前,上证所对A股股票、基金、债券及其回购,实行T+1交割制度,即在委托买卖的次日(第二个交易日)进行交割。
对B股股票,则实行T+3交割制度,即在委托买卖后(含委托日)的第四个交易日进行交割。
办理交割手续
为确定成交与否,请您在委托后及时到指定交易的证券营业部,办理证券清算交割手续,及时了解证券帐户和资金帐户的库存余额情况。
委托是否成交,一般以清算交割为准。
在办理清算交割时,证券营业部应向您提供书面交割凭证,如《成交交割通知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