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可否开设多家资金账户开设资金账户一般讲有一个就够了。但有的人考虑离家,离单位的各自方便,想开两个资金账户(甚至多个)。买卖深市股票可以开若干个资金账户,买卖之间不受干扰,资金股票不会混淆。但沪市则不行。因为沪市实行指定交易。但可以从甲处变更到乙处,一旦变更到乙处,甲处则不能再作股票交易了。
指定交易规则投资者参与沪市交易,要办指定交易。即根据股民本人的申请指定在一个营业部买卖股票。如果您要从甲营业部转到乙营业部,这需要变更指定交易,即撤消甲营业部的“账户”,在乙营业部重新办理指定交易,否则买卖无法进行。在此需要提醒投资者的是,办理全面指定交易撤销必须在投资者原指定券商处已完成清算交收责任且无违约情况的前提下进行。假如某投资者在上午已经买进或卖出某股票,由于清算交收还没有完成,券商可以不予受理该账户的撤销指定交易申请。上述因投资者未履行清算交收责任而不能撤销指定交易的情况有以下多种:一是投资者当日已经有证券成交,尚未履行交易交收责任的;二是投资者当天已经办理了委托,但未成交,且投资者未成交部分的委托尚未全部撤销的;三是投资者账户证券余额有负数未能解决的;四是投资者账户撤销后会造成券商总的证券余额出现负数的;五是尚处于新股认购期内的;六是上证中央登记结算公司认为不能撤销的其他情况。需要指出的是,个别证券营业部在无正当理由情况下,拖延或拒绝投资者撤销指定交易的要求;或是在误指定他人账户时,不主动承担责任,同时未及时将账户指定予以撤销;再有就是在个别地区利用网点少、投资者多的情况,擅自收取额外的指定和撤销费用的,这些都是错误的。
不足10元收10元深沪两市佣金费是按成交金额一定比例收取的,如2‰(每个营业部规定不同),但沪市如不足10元,则最低收10元。如某人卖出马钢股份(6.56,0.20,3.14%)(600808)500股,价格2元。如果500股成交,则佣金费是2元(500×2×2‰),不足10元。因此收佣金费不是收2元,而是收10元。有的人总买一些小额股票,如果按这个原理,是不上算的。如某人一天买入3只股票:
马钢(600808)2元买入100股:100×2×2‰=0.4(元)
津劝业(5.63,-0.43,-7.10%)5.41元买入100股:100×5.41×2‰=1.082(元)
厦工股份(6.57,-0.35,-5.06%)(600815)5.27元买入100股:
100×5.27×2‰=1.054(元)
上述3只买入股票的佣金费均未超过10元,所以收费按10元收,投资者则交30元。所以买卖股票不宜太零散,要考虑不足10元收10元的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