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涨跌幅限制 涨跌限制起源于涨跌停板。而“涨停板”或“跌停板”,其说法起源于过去国外交易所在拍卖时,以木板敲击桌面来表示成交或停止买卖,此法运用到股市中,就是当股价涨到上限或跌到下限时,叫涨幅限制或跌幅限制。不过,在涨限价或跌限价上并不停止买卖,交易继续进行,只是价格不变而已。 一般情况下,为了避免股票的过分波动与投机,有关部门才会设立涨跌幅度。
从1996年12月16日起,深交所、上交所对上市的股票、基金的交易实行涨跌幅限制在10%以内,此后,深沪证券交易所还对挂牌上市特别处理的股票(ST股票)实行涨跌幅度限制为5%的规定,对PT处理的股票实行涨帐5%限制,跌幅不受限制规定。要了解10%
的涨跌幅度,须先知道股票的″开盘价″与″收盘价″,开盘价就是在每个交易日中,各股票买卖集合竞价的成交价或第一笔成交价格。
深市涨跌限制实施前—交易日起,每天公布的每只证券收盘价计算方式为: 最后一分钟每笔成交价格×成交数量/最后一分钟的总成交量=收盘价 与深市不一样,沪市当日证券最后一笔成交价为收盘价。当天涨幅度的限制,就是以前一天收盘价涨跌的10%或5%为限。 根据规定,超过涨跌限制的委托为无效委托,当日不能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