③ 从承担风险的情况看,投资的风险与上市公司生产经营业绩相联系,而投机的风险则直接取决于股价的波动;
④ 从当事人对本金和预期收益的态度看,投资者不愿承担较大的风险,希望得到一笔稳定的收入,而投机者愿意承担较大的风险,希望较快地获得大笔收入;
⑤ 从当事人对股市变化的反应看,投资者希望股市繁荣活跃,但股价相对平稳,而投机者则希望股价大幅波动,以便从中赚取价差;
⑥ 从当事人对股票发行公司的态度看,投资者通常较关心公司的经营管理、财务状况等综合指标和长期指标,而投机者则更关注市场短期供求状况。
然而,在现实生活中,特别是在股票市场上,投机和投资有时是很难区分的。首先,当事人购买股票的动机只有当事人自己知道,难以明确界定。其次,投资和投机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换。例如,原本为“投资”买入的股票,可能会因情况变化需在短期内卖出而变为“投机”;或者原来为“投机”买入的股票,可能会因股价大幅下跌,出售无利可图,而变为持有时间较长的“投资”。
2. 区分合法投机和非法投机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投机有其存在的必然性,因为在市场上,价格始终受供求关系和价值变动等因素的影响,而不断地上下波动。既然价格会波动,就必然存在希望通过低买高卖或高卖低买获取差价的投机活动。股市的价格千变万化,当然也会有投机。
对投机的评价不能采取极端否定的态度,不能一概而论,必须区分是合法投机还是非法投机,是合理投机还是过度投机。
合法投机,指投机者利用正常途径得到的信息,根据自己对未来股价走势的预测,依法进行股票低买高卖或高卖低买的操作,以期获得差价利润的行为。合法投机对市场股价的稳定有积极的作用,因为当市场股价偏低时,投机者预期市场均衡机制的作用将使股价回升,因此大量买入股票;反之,在股价过高时,则预期股价将回落而提前抛出股票。这两种行为都有助于股价的回稳。
非法投机,主要是指通过内幕交易和操纵市场,非法获取股票买卖差价的行为。非法投机违背了股票市场的公开、公平,公正的基本原则,必须予以严厉制裁,我国《刑法》对此也作了相应规定。
既然投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有其存在的合理性,对投机就应该有一种正确客观的认识。对合法投机,应予以积极引导,以趋利避害;对非法投机,则应严格禁止,从严处理。
3. 过度投机的主要表现
即使是合法投机,如果投机过量,也会从合理投机变为过度投机,从而形成泡沫经济,扰乱金融市场,甚至导致股市和经济的崩溃。过度投机主要有三种表现形式:
① 股价出现暴涨暴跌。股价的暴涨暴跌增加了股市的风险,不利于股市的健康稳定发展和社会的稳定。我国在未实行涨跌停板制度之前,个别股票一天之内涨幅高达100%,投机现象严重。
② 市盈率过高。市盈率越高,股市风险越大、投机性就越强,股价就越是背离其赖以支撑的经济基础。
③ 股票换手率过高。股票换手率越高,短期买卖越频繁,投机现象就越严重。我国在实行T+0交易制度期间,曾出现过一天换手率高达170%的惊人纪录,显然存在着过度投机。
4. 如何抑制过度投机
对于过度投机,要坚持“法制、监管、自律、规范”的八字方针,进行合理抑制。具体说来,应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① 加强风险管理和风险教育,做好舆论导向工作;
② 加强监管,实行统一集中的监管体制,加强交易所的一线监管工作;
③ 执法必严,建立证券市场禁入制度,严肃处理违规事件;
④ 平衡市场供需,在股市过热时增加供给;
⑤ 完善市场基础建设,如实行涨跌停板制度,强化市场信息公开制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