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成财务风险的因素主要有资本负债比率、资产与负债的期限、债务结构等因素。一般来说,公司的资本负债比率越高,债务结构越不合理,其财务风险越大。投资者在投资时应特别注重公司财务风险的分析。
(3) 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也称违约风险,指不能按时向证券持有人支付本息而使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可能性。主要针对债券投资品种,对于股票只有在公司破产的情况下才会出现。造成违约风险的直接原因是公司财务状况不好,最严重的是公司破产。因此不管对于债券还是股票的投资,投资者必须对发行债券的信用等级和发行股票的上市公司进行详细的了解。“知彼知己,方能百战不殆。”
(4) 道德风险
道德风险主要指上市公司管理者的道德风险。上市公司的股东和管理者是一种委托——代理关系。由于管理者和股东追求的目标不同,尤其在双方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管理者的行为可能会造成对股东利益的损害。
交易过程风险和证券结算风险
1. 交易过程风险
如果说,上述两类风险使投资者每天都要面对股价的涨跌变化,那么,股票投资运作的复杂性则使投资者面临另一种风险,即投资者由于自己不慎或券商失责而遭致股票被盗卖、资金被冒提、保证金被挪用等风险。
对于前两类风险,广大投资者应多学习证券市场投资知识,多了解、分析和研究宏观经济形势及上市公司经营状况,增强风险防范意识,掌握风险防范技巧,提高抵御风险的能力。这里我们主要针对第三类风险,提醒您注意有关事项,学会自我保护,尽可能地降低交易过程风险。
(1) 选择一家信誉好的证券公司的营业部
投资者买卖股票必须通过证券公司下属营业部进行,因此,证券公司及其营业部管理和服务质量的好坏直接关系到投资者交易的效率和安全性。根据国家规定,证券公司及其证券营业部的设立要经过主管部门的批准。投资者在确定其合法性后,可再依据其他客观标准来选择令自己放心投资的证券营业部。这些标准主要包括:公司规模、信誉、服务质量、软硬件及配套设施以及内部管理状况。
如果投资者随意选择一家证券公司的营业部,就有可能遇上以下风险:因证券公司经营不善招致倒闭的风险;因证券公司经营不规范造成保证金及利息被挪用,股息被拖欠的风险;因证券公司管理不善导致账户数据泄密的风险。
(2) 签订指定交易等有关协议
投资者选择了一家证券公司营业部作为股票交易代理人时,必须与其签订《证券买卖代理协议》和《指定交易协议》,形成委托代理的合同关系;双方依约享有协议所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一般来说,指定交易这一概念是特别针对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交易方式而言的。所谓指定交易,是指投资者可以指定某一证券营业部作为自己买卖证券的惟一的交易营业部。在与该证券营业部签订协议并完成一定的登记程序后,投资者便可以通过指定的证券营业部进行委托、交易、结算、查询以及享有其他市场服务。投资者一旦采用指定交易方式,便只能在指定的证券公司营业部办理有关的委托交易,而不能再在其他地方进行证券的买卖。当然,投资者也可以在原来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撤销指定交易,并重新指定新的证券公司或营业部进行交易。
为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投资者在与证券公司签订协议时要了解协议的内容,并需对以下条款予以足够注意:证券公司营业部的业务范围和权限;指定交易有关事项;买卖股票和资金存取所需证件,及其有效性的确认方式和程序;委托、交割的方式、内容和要求;委托人保证金和股票管理的有关事项;证券营业部对委托人委托事项的保密责任;双方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办法。
(3) 切忌不受法律保护的信用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