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对投资者的负面影响
主要表现在两方面:一是损害了投资者利益,使投资者承担的投资风险与所获投资收益严重不对称;二是不利于投资者树立正确的投资理念。投资者在企盼现金股利而不可得的情况下,只能通过股票的频繁换手获取短期价差以实现资本利得,而不规范的市场又在很大程度上使投资者的这一愿望能够得到满足。所以,从这个意义上说,不规范的股利政策对投资者投机行为的生成难辞其咎。
(3)对上市公司自身的负面影响
大量的上市公司热衷于送红股,不仅导致股本规模急剧扩张,原有股东利益被高度稀释,而且使公司业绩大幅度下滑,严重损害了公司的市场形象。一般说来,股利政策规范的公司,其行为也必然是规范的。但中国上市公司股利政策与股价之间被扭曲的关系,对规范运作的公司却是一种亵渎和打击,而对不规范的公司在客观上则起到了某种刺激和鼓励作用。这破坏了市场公信力,使市场无法形成客观、公正的公司价值评价机制,并有可能因此动摇规范公司的分配理念,形成“劣币驱逐良币”的效应。
会计、税收政策变化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 会计政策变化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新会计准则审计准则自2007年1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施行。其中对上市公司的利润可能产生影响的变化,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在存货管理办法上,取消了“后进先出”法,一律采用“先进先出”法
“先进先出法”和“后进先出法”都是对存货进行计价的方法。先进先出是指先购入的原材料先发出,后进先出法是指后购入的原材料先发出。这里的发出,实质上是指成本的结转。对于生产周期较长的企业,如果原材料价格一直下降,则改为“先进先出法”后,将大幅度拉升成本,导致当期利润的下降。假设企业的主要原材料一年前的购入价格是3000元/吨,当前的购入价格是2000元/吨;如果采用“后进先出法”,则结转的生产成本为2000元/吨,采用“先进先出法”,结转的成本就为3000元/吨。相反,如果原材料价格一直处于上升趋势,则改变计价方法,会导致当期利润的上升。新会计准则取消了企业自行选择计价方式的权利,限制了一部分企业利用计价方法调节利润的可能。
(2)企业计提的各项减值准备将不再允许转回
根据“谨慎性”原则,会计准则规定公司需要对未来可能出现损失的资产计提各项减值准备,包括坏账损失准备、存货跌价准备、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等8项内容。现行的会计准则规定,如果固定资产的可收金额大于账面值,则以前计提的减值准备可以转回,其他各项减值准备也有相应的转回规定。这是国际上通行的做法。此次新的会计准则,规定公司计提的各项减值准备将不得再转回,主要是针对国内很多上市公司利用计提减值准备的调节利润的行为设定的。如果公司希望“隐藏利润”,这些利润将不再有“浮出水面”的机会。新准则的实施有可能会造成2006年一些上市公司的集中转回。
(3)债务重组、资产置换将给公司带来利润
我国1998年到2001年,债务重组利得可以计入当期损益,即上市公司可以因此而获得利润。2001年开始实施的会计准则,将债务重组利得计入公司资本公积,不能产生利润。现在的新会计政策,基本又回到了2001年前的政策,并且引入了“公允价值”作为计量依据。在会计实务中,“公允价值”一般由评估机构来确定。 这一规定,对于身为债务人的上市公司可谓重大利好。因为如果得到债权人的折让,则获得的利益将直接计入当期收益,对于清偿能力有限的上市公司,可以迅速提高其收益。而在资产置换中,使用“公允价值”取代以往的“历史成本”也有可能产生利润。如果上市公司进行资产置换,按照现行的会计准则,以账面价值计价,而按照新准则,需要用“公允价值”计价。这对于近期升值较大的房产等固定资产作为置换物的上市公司,无疑是利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