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市场16年的发展历史,经历了数度的沉沉浮浮,终于在2006年破茧重生。资本市场创造的神话使平民也能成就梦想,而2006年,基金无疑在这个梦想的舞台上演绎了一场精彩的超值增长的传奇。年轻的市场中充满了机遇与挑战,而更年轻的基金行业用毋庸置疑的业绩证明了存在的价值。经历了8年痛苦与迷茫的中国基金业,终于在这一年绽放了异彩,投资基金不再神秘,越来越多的投资者加入了“基民”大军。不过,与很多快速发展的行业类似,存在一些发展不平衡的现象。一方面伴随证券市场的牛市行情,基金公司的数量不断增加,产品线不断完善,创新产品不断涌现,基金业绩屡创新高;另一方面,虽然基金开始走入寻常百姓家,但广大的投资者对基金作为一种投资品种的理解和接受度、对市场的理解、对基金收益的正确认识、对自我需求的定位、理财规划观念的形成等,与成熟市场还相差甚远。2007年开始,更多人关注基金的业绩是否还能续写辉煌?基金究竟带给我们什么?指数逼近3000点,我们手中的钱该去向何方?我们无法留住过去,更不能预知未来。在这个充满传奇的投资市场里,财富是无法复制的,但关于获得财富的理念是可以学习的,开始正确的基金投资之旅,分享中国证券市场最辉煌的年代。
关键的几个概念:
1基金的定义
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是指通过发售基金份额,将众多投资者的资金集中起来,形成独立财产,由基金托管人托管,基金管理人管理,以投资组合的方法进行证券投资的一种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集合投资方式。
2基金的当事人
我国的基金依据基金合同设立,基金投资者、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是基金的当事人。
(1)基金投资者
基金投资者即基金份额持有人,是基金的出资人,基金资产的所有者和基金投资收益的受益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证券投资基金法》)的规定,我国基金投资者享有以下权利:分享基金财产收益,参与分配清算后的剩余基金财产,依法转让或者申请赎回其持有的基金份额,依据规定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事项行使表决权,查阅或者复制概况披露的基金信息资料,对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发售机构损害其合法权益的行为依法提出诉讼。
(2)基金管理人
基金管理人是基金产品的募集者和基金的管理者,其最主要职责就是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负责基金资产的投资运作,在风险控制的基础上为基金投资者争取最大的投资收益。基金管理人在基金运作中具有核心作用,基金产品的设计、基金份额的销售与注册登记、基金资产的管理等重要职能多半都要由基金管理人或基金管理人选定的其他服务机构承担。在我国,基金管理人只能由依法设立的基金管理公司担任。
(3)基金托管人
为了保证基金资产的安全,《证券投资基金法》规定,基金资产必须由独立于基金管理人的基金托管人保管,从而使得基金托管人成为基金的当事人之一,基金托管人的职责主要体现在基金资产保管、基金资金清算、会计复核以及对基金投资运作的监督等方面。在我国,基金托管人只能由依法设立并取得基金托管资格的商业银行担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