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3月,一位高级领导受贿1 600万元被判死缓,其中超过1 500万元是收受地产商的贿赂,而国土资源部同一时间公布的"百日行动"成果,有2 700多人因地获刑。
因此,土地操作透明、公平、公开,这是大势所趋。
今天在土地供给这个问题上,是房地产开发商与地方政府之间的一个相互博弈过程。地方政府拍高地价,它就可以多拿钱。地方政府拿到钱之后,还要跟中央政府去分这笔钱,地方政府和中央政府之间也在博弈。
卖地的这笔钱是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在分。所以,当中央政府实施宏观调控,希望我国的房价不要涨的时候,可地方政府却不希望房价跌,因为拍地的钱可以解决它所有的事情。地方政府有好多事情都靠拍地的钱去办,比如,地方城市要修路,要建设公共设施,还有基础教育、补助大学等等,都得由地方财政出钱,卖地变成了地方政府第二财政收入的来源。这笔钱的多少对地方政府很重要,所以房地产开发商希望地价能够低一点买到,可地方政府希望卖高价,而且各个地产商之间又在相互竞争,导致一块地价越拍越高,才会喊出天价。但是地价的高低并不是地方政府的意志能决定的,各个房地产商都在争,争来争去就把一块地价给抬上去了。
那我们说,在房地产开发商之间,有内地的房地产开发商,有香港的地产老板,还有国外的地产老板,他们都来竞争这块地,看谁最终出价高。房地产商之间也在进行一场博弈,现在是境内房地产商跟境外房地产商在博弈,看究竟谁有钱能把一块地拍走。
所以,有房地产商跟地方政府的博弈,有地方政府和中央政府的博弈,有境内地产商和境外地产商的博弈,那么这一块地价当然越拍越高。这就是我国地价居高不下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土地稀缺,拍一块就少一块,这谁都明白。今天拍到手,明天就会涨,大家都这么想,所以地价越拍越高。地价高了,房价能不高吗?房价高了,买房的钱能付得不高吗?这是一个正常的原因。
问题的关键不是阻止政府拍卖这么高的地价,而是应该探讨政府拿这些高地价的收入干什么。
土地归国家所有,就是全民所有,那政府就没有理由代表全民贱卖这些土地。土地既然已经进入市场经济的生产要素中开始流转,就应该由市场供求关系来决定它的价格,这也是正常的。这些收入流进了政府腰包,政府又应该怎么花才能代表全民利益呢? 总不能按人头分配吧?因此是否有办法来考虑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呢? 政府是否可以考虑这样做:买不起房的人很多,政府把高价卖土地得来的钱建一个基金,去补贴住房的弱势群体。这笔资金可以用于建设经济适用房,可以用于廉租房补贴,也可用于道路建设。因为城市中心的土地资源太有限,太贵了,这些土地也应该发挥它应有的商业价值,贵一点是应该的。那么土地不够,只有通过修地铁、修轻轨,向城边、城外,甚至卫星城要地。
每个人的能力不同,收入也不同,意味着每个人的时间价值不同。收入高的人住在离城市中心近的地方,节约交通时间,他为此而支付高额房价,这是符合资源合理配置原理的。今天的中国,给了每个人公平的竞争机会,是一件幸事。饲料大王刘永好当初也卖过鹌鹑蛋,很多网络富豪也出身贫寒,每个人靠公平竞争和努力去改善自己的生活,这是理所当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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