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A1、A2、A3权 自从配股出现国有股、法人股股东转配社会公众股东以来,交易所挂牌权证发生了变化。
例如,过去深交所挂牌权证中,A1权为社会公众股东的配股权,这部分配股可以上市流通;A2权为国有股、法人股股东转让社会公众股东的配股权证,这部分配股当时暂时不可上市流通(中国证监会公布2000年起逐步安排转配股上市流通)。过了一年以后,公司再实施配股,原转配部分也参加配股,这时,不仅有A1、A2权,还出现了A3权。
以大冷股份配股为例,根据其配股说明书所称:
公司的社会公众股可按10:3的比例认购配股,这部分为"大冷A1配",配股价4.80元/股;
社会公众股东以及曾得到未上市的法人转配股的公司股东(其中有可能已卖出公众股部分而不再是社会公众股东)可按10:1.26的比例获得本次转配股权,这部分即为"大冷A2配",配股价4.90元/股;
转配股股东还可以像社会公众股东一样按10:2的比例获得本次配股,此即"大冷A3配",配股价4.80元/股。
根据大冷股份配股说明书所述,以某甲的情况为例:
甲1996年持大冷股份1000股,假设1996年大冷股份配股比例为10:3,配股价为4.60元/股,根据大冷股份当时的配股说明书称,社会公众股除以10:3比例配股外,还按10:1.2的比例获得法人股的转配部分,配股价4.70元/股。
这样,甲认购下全部配股后即得:大冷股份1300股社会公众股和120股转配股,其中社会公众股部分可上市流通,120股转配股根据国家规定暂不能上市流通。这期间甲将1300股大冷股份卖掉。
1997年大冷股份又再以10:3比例配股,配股价4.80元/股;法人股东配股继续转配,按10:1.26比例配,配股价4.90元/股。
甲在配股前又买入1000股大冷股份,其帐上便有1000股社会公众股和120股转配股。
配股除权后,甲帐上的1000股大冷股份可按10:3比例得到300股"A1配权",配股价4.80元/股;120股转配也可按10:3比例得36股"A3配权",配股价也是4.80元/股。
由于此次法人股还是要继续转配,甲即可按10:1.26的比例获转配(1000+120)×1.26=141股"A2配权",配股价为4.90元/股。
如果甲在卖出1300股股票后再无买入大冷股份,则1997年大冷股份配股的帐上可获得配股权为:
36股“大冷A3配权”和15股“大冷A2配权”(即所谓“转配再转配”)
上述三个配权各有不同含义和中同编码,如“大冷A1配"证券代码为8530,大冷A3配为3530,大冷A3配为3930,这值得投资者注意。
沪市无A1、A2、A3权之说,但其挂牌配股权证的情况与深市基本相似。
例如:沪市社会公众股配股权证代码为:700***,社会公众股认购国有股、法人股转配权证证券代码为710***。
经过转配后,上交所从96年起又新启用两个新代码,一个是"701***,未流通社会公众股东认购配股(相当于深市的A3配);另一个是"711***",未流通社会公众股股东认购法人股股转配股,即所谓的"转配再转配"(相当于深市的A2配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