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融券,是指客户向券商借款购买证券或借进证券出售的一种交易行为。
投资者在开立证券信用交易账户时,须存入初始保证金,融资的初始保证金要有一定的比例。例如在我国香港,初始保证金比例为10%,融资可购买
股票为初始保证金的10倍。
融资融券并不是国内资本市场新生事物。早在1993年、1994年,券商就开始为客户提供"透支"服务,即客户向营业部借钱买股票或借股票来卖。
在当时机构自我约束力和金融监管能力不足的背景下,券商违规融资、挪用资金、重仓庄股,客户不顾风险借国债之名炒股等,最终导致庄股崩盘,参与者血本无归,众多券商身陷亏损黑洞。1996年,证监会明令禁止融资融券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