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修改法规
毫不夸张地说,自从1986年的《税制改革法案》出台以来,不动产行业已经损失了几亿。如
此多的投机商们损失惨重,因为他们愿意出高价购买不动产,并且他们错误地认为地价会一直上
涨;即使不这样,政府也会对他们的被动不动产损失进行税收减免。换句话说,他们认为,政府
会缩减出租财产收入和出租财产支出之间的差距。然而事实正像他们所看到的那样,有人把法规
给修改了。税法修改后,
股票市场下跌,银行储蓄和贷款被搅乱。1987年到1995年期间,财富发
生了巨大的转移。资产从位于S象限的人群,即高收入职业者,如医生、律师、会计师、工程师以
及建筑师等人群流向了I象限的投资者。只是一次税法的修改,就造成了数以万计的人离开不动产
市场,转而进入股票市场等证券资产市场。财富从一个象限的转移到另一个象限有可能很快再次
发生吗?会是证券资产代替不动产吗?只有时间才能告诉你答案,然而历史常常会重演。当历史
重演的时候,就会有一些人损失,另一些人则会受益。
如今,在澳大利亚,政府法律仍旧允许投资者“消极地”对不动产进行投资。也就是说,政
府鼓励投资者在他们的不动产出租上损失一点钱,而投资者由此得到的好处是,有可能获得政府
给予的税收减免权。美国直到1986年也在使用这样的税收政策。当我在澳大利亚谈及投资的时候,
我提醒他们政府有可能会修改法律,就像美国政府所做的那样,当时反对这个观点的声音不绝于
耳。每当听到一些诸如“政府不会修改法律”的舆论,我只能摇头。他们只是没看到法律更改后,
美国数以万计的投资者的痛苦,我有几个朋友当时不得不宣告破产。他们为之辛苦奋斗了几年甚
至几十年才获得的财富,也随之付诸东流。
我想问:为什么要让自己去冒这个险?为什么不去寻找一个能为自己赚钱的投资项目?任何
人都可以找到赔钱的资产或投资项目,要找到这样的投资项目不必花费太大的力气,也不必绞尽
脑汁更不需要财务知识。我和富爸爸担心人们的这种“为了获得税收减免而甘愿亏损”的观念会
导致他们思想放松警惕。甚至在美国,我常听到有人说:“亏损没什么大不了的,政府不是还减
免了我的税收嘛!”那只是意味着你损失1美元,政府给你大概30美分的补助(依各人所属税收等
级而定)。对我而言,这不仅仅是金钱上的损失,更主要的是你投资策略上的损失。为什么不让
投资项目为自己赚钱呢?这样一来,收入、增值和税收减免都保全了,岂不更是美哉?
要知道投资的目的是赚钱而不是亏损。假如你是一位资深的投资家,你同样可以既赚了钱又
享受了税收减免。我的朋友迈克尔·泰拉里可是悉尼的不动产经纪人,他说:“每天都有人跑到
我的不动产投资办公室对我说‘我的会计师叫我来找一个消极投资项目,他叫我来买那种将会使
我亏损的投资项目!’迈克尔就对他说‘如果你要找一个使你亏损的项目,你不需要我的帮助,
因为你身边就有很多这样的项目。我所能帮你的是那种既能为你赚钱,又可以使你享受税收减免
的投资’。可是回答往往是‘不,我要的是可以使我亏损的投资’。”1986年以前,这种情况同
样存在于美国。
从这个例子当中,我们可以吸取几个重要的教训:
1.那种为了获得税收减免而甘愿亏损的意识,导致人们在选择投资项目时草率从事。
2.有这种意识的人不会寻找真正的投资项目,在分析投资时,也就不会仔细研究财务报表。
3.投资亏损会使你的经济情况不稳定,换而言之,投资本身就有了很大的风险。为什么要冒
这么大的风险呢?你本可以多花一点的时间,去寻找一些可靠的投资项目。
如果你能看懂财务数据,相信你就会找到它们。
4.政府一定会修改法规。
5.今天是资产的东西,明天就有可能变成负债。
6.1986年在数以百万计的人亏损的同时,也有其他一些投资者为迎接这个变化作好了准备。
正是这些早有远见的投资家,使那些毫无准备的人遭受了惨重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