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2年10月,美国纤维胶公司同意出售它持有的资产给斯陶弗化学公司,但受到美国司法部反对,计划被搁置了。1963年,由福特公司作为一个新方案,将价格提高一些,这样,美国纤维胶股票卖到约60美元;1962年支付2美元此时就可获利2.95美元。如果第二个方案做成,这个公司被购并——显示根据计划——可以预先计算到,股东会得到一笔上涨了80%的以现金计算的股票并外加纤维胶公司持有的蒙桑托化学公司股票。在这种股价下,预示着有30%的利润,存在着长期滞付和计划不完全的可能性。
1963年5月,这个售价被股东认可,然而司法部重申反托拉斯的立场。该股票的价格在先前被提高之后,回落到它的低点。7月,美国地方法院支持这次出售,高等法院接着在8月拒绝采取反对的行动,这个计划最终得以实现。11月,美国纤维胶公司出售股票的现价(用现金购买)和蒙桑托股票联合价值约82美元,年底时非上市股票卖到88.75美元。
因此,对于那些在1月买进并在12月卖出的人来说,这种“套利”产生了40%的利润。它不是凭借“开和关”的操作;如果是的,预示着利润将会减少。提供思考的关键是,这种经营决策在资产实际价值方面要实现股东利润,这些资产价值比长期占优势的市场价格要高。这种情况是由所报告的收益、股利率和不引人注目的增长记录建立起来的。最初斯陶弗公司收购之所以失败,是因为被收购公司能找到出价更高的买者。这些事实有力地说明,对于销售或清算来说,低于75%价格的股票的购买几乎真正的风险,即使福特公司的操作被反托拉斯行动所阻止,第三个买者出现也是可能的。在这个大公司寻求多样化经营的时期,大公司和纤维胶公司将完全是非竞争关系,可以使第三种方案免受司法的攻击。
聪明的投资者,通过对破产的铁路债券的购买,得到了大量货币,并不是许多年前的事情,他们知道当铁路债券最终被承认时,其价值比购买成本高得多。在改造计划宣布之后,为一种新证券“定时发行”的市场出现了,这些股票因而几乎不会比能交易的老证券卖价高。尽管存在着计划不完全或未预料的耽搁危险,然而总体上证明这种“套利操作”有高利润。
依据1933年的法律,相似的机会产生在公用事业控股公司的终止上。几乎所有这些企业从控股公司转成分立的公司,其股票价值都有增长。
这里第一位的因素是低估价值证券的市场安全性的变动问题。这类证券涉及各种复杂的法律程序。一句传统的华尔街格言:“决不买进一场诉讼。”它正确地告诉投机者们,对于所持股票要迅速寻求市场。受此影响,一般公众必定会采取创造证券廉价机会的行动,因为对它们的偏见,会使他们的价格被压得过低。
特别情况的开发是一种专门的投资技术,这种技术需要一些非同寻常的知识和设施,或许只有一小部分进攻型投资者可能掌握它。这本书不对它复杂的内容详加介绍。
投资规则的广泛应用
这里已经被发展的投资策略,首先信赖于投资者对防御或进攻角色的选择。进攻型投资者必须有相当多的证券价格的知识,以足够保证如同商业企业一样看待他的证券买卖。这里不会有中间的立场或给在防御与进攻之间徘徊的人以空间。许多情况下,大多数投资者置自己于中间立场。按照我的意见,这种折衷最可能产生失望而不是成功。
作为投资者,你不可能完全变成“半个商人”,但你的资金可以预期获得商业平均利润率的一半。
它来自这样的原则:绝大部分证券拥有者会持防御策略,他们没有时间、决心或思想准备,像类似的商业活动一样从事投资。因此,他们将有理由满意由于过去所持防御型证券所获得的相当的收益,并且他们会坚决抵抗周期诱惑去增加他们的收益。
进攻型投资者完全可以从事任何证券操作,他具有足够的训练和知识,并且这种操作完全可以满足所建立的商业标准规范。